客户发起电子代理报关委托协议签约指引
上海口岸(签约电子委托报关行信息如下):
3105980029 联邦快递(中国)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
广州口岸(联邦快递以及代理报关行):
4401983138 联邦快递(中国)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
4403182170 深圳市有信达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
4403181569 深圳巨航关务综合服务有限公司
4403180520 深圳市润圣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
签约背景和要求
1. 根据广州海关通告〔2019〕3号,从2019年8月1日起,经营单位委托报关企业进行报关事宜,必须与报关企业签订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协议。
2. 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协议签订过程中,联邦快递不收取经营单位任何费用。签约成功后,有效期内经营单位不再需要提供纸质委托书给联邦快递 。
3. 为了避免因委托书问题导致清关延误,烦请各经营单位尽快与联邦快递(中国)有限公司广 州分公司签订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协议。

进入系统 网址:https://www.singlewindow.cn/
单一窗口签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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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口岸发起签约
电子口岸发起签约: 进入系统 网址: http://www1.chinaport.gov.cn/pub/index.htm
电子口岸签约







Q&A
• 1.以什么样的方式申报进出口时才需要电子代理报关委托协议?
• 以正式报关的方式进出口货物,在申报时才需要使用电子代理报关委托协议,如果以快件的方式申报进出口,则不需要电子代理报关委托协议。
• 2.在其他情况不变的前提下,采用电子代理报关委托协议的方式进行申报,会对申报产生影响吗?
• 不会,只是将以前纸质的代理报关委托书转换成了电子文档的形式,客户在准备报关资料时则不需要提供纸质报关委托书。
• 3.什么时候正式开始实行电子代理报关委托协议?
• 从2019年8月1日起,全面切换为电子代理报关委托协议的申报模式。
• 4.电子代理报关委托协议的费用问题?
• 电子代理报关委托协议的使用,目前对经营单位和报关企业都是免费的。